房主不负责任吗?
0我租了旧楼,签了一年的合同,搬进来住了一个月。 【合同部分内容:房屋修缮和装修。(4)乙方在租房期间,房屋内应由物业承担的维修等责任,由乙方自行联系物业解决,损坏的物品乙方有义务更换。 第八条:违约责任。租凭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,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,收回房屋,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。(1)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,应支付2000元的租金作为违约金。
(2)一方如果有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,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外,还应支付2000元违约金。 第九条:免责条件。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,双方互补承担责任。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,多退少补。】 前天晚上我租的房暖气螺丝突然断掉热水泼了出来,把孩子吓着了,坐月子的我(生完第三天)也折腾了不少,我家人把阀门拧关时两个阀门都不好使,想办法阻止泼出来的热水时我也及时给房主和物业打了电话,房主没来,物业来时我们已经控制住水了,我擦掉了水但是地板还是被水浸泡了,水也流到了下层的人家一点,第二天买了新的螺丝叫来物业修好了,事后房主不但不陪我们浸泡在水里的东西反过来要我们把地板换了,并且解决下面楼层人家的麻烦,而且还让我们搬出去,又不退还租金,房主做的对吗?这件事房主不应该负责任吗?这件事怎么解决才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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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问者:Dulmjb 提问时间:2015-12-12 14:35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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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时间:2015-12-12 16:51:58
房主和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责任,建议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。
律师积分:128145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