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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部门强拆翻建房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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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和村里签订的合同,可以在规定范围内盖临时建筑。遇到市政两级规划由村里提前两个月通知,我自行恢复原貌。没有时间限制。我用来经营餐饮业,在已经经营了十年以后,由于房屋出现安全隐患,故而翻建二层,城管部门以影响市容环境为由,联合其他行政机关实施强拆。如今已经过去了六年半,不但没有规划,而且一分钱的赔偿也没有,我该如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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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问者:qiangchai2008 提问时间:2015-03-11 11:11:21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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